近年来,我市积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了以市人民调解中心为依托的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平台,探索出社会矛盾纠纷快速调处的新模式。
2019年12月31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正式更名为市人民调解中心,现有专职调解员8人,兼职调解员7人,是一个集纠纷排查、调处、指派、分流、交办、督办、考评考核于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调处工作平台,也是我省第一个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
一个平台整合调解资源
我市以市人民调解中心为基础,建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人民调解中心主办,涵盖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的矛盾纠纷化解一体化平台,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互不隶属的矛盾调解功能整合起来,集纠纷调解、联合接访、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对外受理各类重大、复杂、疑难矛盾,跨地区、跨行业矛盾纠纷及涉访涉法纠纷,对内负责矛盾纠纷排查、指派、分流、交办、考评考核,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
四大制度形成调解合力
一是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制度。从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官、检察官、警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遴选一批专业素质高、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人员组成专家库,满足不同行业、类型矛盾纠纷的调解需要。同时积极吸纳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村干部)担任特邀调解员、义务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发挥其群众基础好、工作经验丰富等优势,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辅助力量。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机制。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法治宣传职能,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树立“有矛盾纠纷,找人民调解”的导向,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鼓励纠纷当事人主动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上门求助的,一律先予受理,调查清楚后再分类处置。
三是建立大调解对接机制。明确公安局、住建局(人防办)、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教育局、林业局、金融办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副职为人民调解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人民调解中心的工作联系;在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调解室,建立健全访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市人民调解中心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等14个专(行)业调解委员会以及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工作联系紧密,遇重大复杂疑难纠纷,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乡镇(街道)领导、村(社区)干部等多元主体参与,形成了各司其职、衔接灵活、精准对接的工作机制。
四是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定期研判制度、个案会商制度和风险预警制度。市人民调解中心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矛盾纠纷研判分析会议。遇到一时难以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中心立即启动个案会商制度,邀请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库人员召开研判分析会议,专题研究化解措施;同时,对可能激化为涉稳案(事)件的,及时通报给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风险预警。
一项创新实现纠纷快调
今年3月,我市全面启动“锑都快调”工作机制,在市人民调解中心设立冷水江市社会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指挥中心,实现对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快速受理、快速响应、快速调处。全市10个乡镇(街道)也相应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指挥分中心,整合综治、司法、公安等专门力量,建立值班备勤制度,设置矛盾纠纷求助调处热线,做到小微矛盾即调即解、一般矛盾当天化解、复杂矛盾专班化解,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居、难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锑都快调”机制以网格为单位,设立网格调解员。市乡两级快调指挥中心接到群众诉求后,迅速指派所在网格调解员进行现场调处,能够当场化解的适用简易调处程序快调快结。网格调解员无法现场化解的,立即报所在地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及时化解,避免矛盾激化。一般矛盾纠纷力求做到当天受理、当天调处、当天结案。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市人民调解中心加强指导,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会商,邀请专家参与调解。“锑都快调”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全市共及时、快速、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37起,大量初信初访案件消除在本地,一批信访积案成功化解或得到有效稳控。
中心运行一年多以来,先后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46起,分流交办一般矛盾纠纷34起,直接受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12起,调解成功210起。“有矛盾纠纷,找人民调解”,已成为市民定纷止争的首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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