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娄底市司法局成功调处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承办人员的见证下签署了和解协议。
本案系某地质局勘探队不服某市人民政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出的强制征用房屋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员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对案件事实、证据及程序进行了详细地审查核实,发现该案案情复杂。鉴于当时疫情防控的现实需要,被申请人征用申请人的办公楼,双方在征用办公楼的合理性和程序正当性存在理解上偏差,导致300多人阻工并信访的群体性事件,该案如处理不好事态将进一步恶化。对此,娄底市司法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全参与,承办人与申请人多次沟通,为申请人剖析法理,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沟通,并逐步获得了申请人的理解,最终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近年来,娄底市司法局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注重发挥调解、和解的功能,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促进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沟通、和解,减少、消除不和谐因素,做到了 “案结事了 ”,实现了复议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2021年,娄底市司法局因调解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申请而终止审查的行政复议案件25件,占审结案件的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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