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娄星区司法局水洞底司法所工作人员奔赴千里之外的广西,历时六天成功调处了水洞底籍在广西务工人员刘某某的非正常死亡纠纷。
3月2日,刘某某在湖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下工地施工时意外跌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受水洞底镇政府委派,水洞底司法所立即前往广西调处此事。赶到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劳务公司、死者家属面对面进行调解。
调解中调解员了解到目前双方争议焦点是因刘某某入职才两天,因难以认定月工资继而影响到被扶养人生活费用的认定。刘某某家庭十分困难,有10岁的孩子需要抚养,家中仅他一个劳动力。因此双方互不相让,调解一度无法进行。调解员一方面安抚死者亲属情绪,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帮助收集、办理证明材料,帮助其争取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做好公司方的思想工作,要求该公司积极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帮助这个困难家庭走出困境。
最终经过六天六夜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水洞底司法所成功调解了这起非正常死亡事故,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力求法情理相统一,坚持用公正公平为原则,道德情理相兼顾的方法圆满的调处了这一纠纷,得到了当事双方的肯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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