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以来,双峰县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强化提升复议公信力”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有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真正实现办案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便民为民”,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
完善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实地调查、听证、调解、协审等配套工作机制,加强类型化争议案件审理标准研究,有效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效。建立行政复议疑难案件会商制度,经常性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讨论,有力提升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告知书,推进行政复议“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体验感和满意度。配齐行政复议立案大厅、接待室、案件研究室、听证室、调解室,阅卷室、档案室,方便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立案,查阅资料,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双峰县行政复议中心的正式启用,也标志着双峰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再次提档升级。
坚持“案结事了”,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树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理念,建立甄别分类、简案速调、难案精调等工作机制,根据当事人意愿,将协调化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强化受理前释明协调、审理中释法说理及结案后安抚疏导工作。政法各部门建立联调工作机制,成立疑难复杂复议案件联合协调组,形成协调化解工作合力。2023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7件,其中通过解析证据、释明法理、回应实际诉求,强化案前、案中协调等工作,协调化解交通违法处罚、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劳动争议补偿等案件8件,案件调解撤回率达到22%,实现了行政争议纠纷简便、高效化解,达到了息诉止纷的良好效果。如:阳某某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行政确认为工伤。但用人单不认可与阳某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不认可阳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当天是属于上下班途中。用人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审查发现,行政确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兑现待遇。
坚持“有错必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
严格行政复议审查标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指正、调和、息争的法律效益。在纠正错案的同时,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有效促使行政行为规范化。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及申请人的合理诉求,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等途径,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协调,解决合理诉求,同时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23年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直接予以纠错案件3件,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如:某某行政机关认为第三人李某违法行为情节特别轻微,但既没有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陈述第三人李某违法行为情节特别轻微的事实和证据,亦没有引用关于违法行为情节特别轻微可以减轻处罚的条文,仅依照法条的规定对第三人李某处以警告,属于内容不当。复议机关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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