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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开展2023年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示范活动 ——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罗治勇 徐解清 大卫 来源:娄底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5-19 21:58:28



图片1.png(法治文艺节目表演)


图片2.png(“非遗”法治山歌演唱)




图片4.png(普法宣传现场)


图片5.png(普法宣传现场)


图片6.png(活动现场)

“这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将通俗易懂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送到百姓家门口,这样的活动很有意义,让我们品尝到了一场丰盛的法治大餐。”5月18日,娄底市2023年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示范活动在新化县上梅街道红旗新村举行。活动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质效,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活动由娄底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主办,新化县普法办、司法局、农业农村局、上梅街道办事处协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华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蓬勃,上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李焕等参加。新化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鹏程主持。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旨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大力宣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娄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各位父老乡亲,大家有什么法律困惑或矛盾纠纷问题,今天我们面对面为大家现场答疑,欢迎过来咨询了解……”现场,市县两级20余家“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单位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法律书籍,宪法、民法典、八五普法等宣传手册,以及普法围裙、手提袋、纸杯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精神、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反有组织犯罪、反电信网络诈骗、禁毒防艾、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环境保护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讲解身边的典型案例,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广大农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现场还进行了《法治的春天》等文艺演出,采取非物质文化新化山歌的形式,围绕民法典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将活动推向高潮。

活动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书籍资料20000余份,法治文化产品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受到群众一致好评,村民们纷纷表示,这种形式的进村入户宣传活动,非常“解渴”。

戴华彪表示,要以这次集中示范活动为引领,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要集中时间和力量、运用各种平台、创新普法方式,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和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与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起来,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结合起来,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夯实乡村法治建设基础,推动民法典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据悉,我市各县市区在5月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和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真正让送法进农村,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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