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一民营企业“行政复议为民为企,提升法治营商环境”的感谢锦旗,这是他们通过尽心调解,又成功化解一起行政复议争议得到当事人高度好评的又一写照。
原来,双峰县某公司在2022年经营收购中,拖欠十余户农户的款项超过法定期限未支付,该行为构成违法,县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对其作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于2024年2月6日向双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双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申请后高度重视,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办案人员迅速开展书面审查、听证调查,全面深入了解情况、精准研判案情、准确把握争议,详细了解到:在处罚前该公司已筹措资金支付部分款项,并在处罚决定作出后积极筹资支付了全部款项。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结合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提升行政执法温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对该公司作出给予警告并从轻罚款的行政复议调解协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衷感慨道:“你们的行动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宣传。”他表达了对复议机关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驾护航的深切感激之情,并誓言将企业在双峰这片热土上发展壮大,共创辉煌。
“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不只是一句口号,是发挥行政复议便民利民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工作要求。近年来,双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涉企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Copyright 2003-2012 fzhn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84588782 E_Mail:yfzshn@qq.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